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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议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岗位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五条 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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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19: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