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编教师试用期多久呢 |
释义 | 在编教师试用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三个月以上的,才可以约定试用期;2、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3、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天;4、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非在编教师可以补课吗 非在编教师可以补课,因为非编制教师不属于教师,其补课行为为市场行为,市场行为遵循双向选择属被补课者自愿;但是如果非编制教师冒充在编教师就是违法的,可进行举报其违法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在编教师有高温补贴吗 在编教师一般没有高温补贴。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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