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拾弃婴报警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捡拾弃婴直接在自己所在辖区拨打报警电话即可,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需要认真进行询问,做好询问笔录,并填写《弃婴、儿(疑似)捡拾证明登记表》、《弃婴、儿(疑似)捡拾报警证明登记表》。询问完成后,派出所应当告知市儿童福利院,并会同福利院在24小时内将捡拾弃婴儿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在此期间,儿童福利院派人履行临时监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 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孤儿系指其父母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这里所说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系指被父母遗弃的初生儿和其他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遗弃婴儿和儿童的,一般为生父母,也可能是养父母。作为被收养人的弃婴和儿童,应以其父母查找不到为必要条件;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生父母有无特殊困难,是否无力抚养,这方面的具体情形在法律中是不可能一一列举的,只能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认定。一般说来,如父母出于无经济负担能力、患有严重疾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 ,以致无法或不宜抚育子女,均可视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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