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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定点医院可以改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医疗保险事业处(以下简称医保处)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如果持医保卡的患者患病后要去医院看病,那么持医保卡去医保定点单位看病的流程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法律客观:
    


    广州新社保年度如何办理门诊选点、改点手续:一、新社保年度参保人是否都要重新办理门诊选点手续?不一定。原来已办理了选点手续,如果参保人新社保年度不打算更改原选定医院的,只需在原选定医院继续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结算时就确认了该医院为新年度门诊选定医院;如果参保人在新社保年度想更改选定医院的,则需要办理选点。二、从未办理门诊选点,那么新年度首次申办门诊选点应如何办理呢?如果是首次申办门诊选点的,参保人可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就医凭证到拟选定医院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时办理确认选定医疗机构手续。具体流程为:参保人或其监护人凭参保人就医凭证在定点医院领取《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待遇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如实填写后贴于门诊病历上,定点医院同时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点及确认手续(参保人欠缴医保费期间不予办理选点手续)。三、新社保年度,未在原选定医院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的,该如何办理改点手续呢?新社保年度参保人未在原选定医院门诊就医记账结算的,可到新选定医院办理改点登记,或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前台办理改点。四、新社保年度,已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普通门(急)诊就医,但又想改选其他医院的,该如何办理改点呢?如果新社保年度,就是自2012年7月1日起,参保人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门诊记账就医的,医保系统会默认参保人确认原门诊选定医院为新社保年度的门诊选定医院。这种情形如果需要改选其他医院的,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方可改点: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者因定点医院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参保人须持就医凭证、《登记卡》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局任一分局或两区两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选点变更即时起生效,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新选定的医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特别提示:如果新社保年度希望改点又不具备上面提到的特殊情形的参保人,就不要去原选定医院办理门诊就医(去了也不要门诊记账)。附:广州市医保局各分局及两区两市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越秀分局越秀区梅东路28号4-6楼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海珠分局海珠区新港西路千禧一街2-4号首层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荔湾分局荔湾区花地大道中89号芳村金融大厦二楼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天河分局天河区龙口东路358号天诚广场二楼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白云分局白云区景云路38号首层自编05号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黄埔分局黄埔区大沙东路311号二楼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南沙分局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7号三楼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萝岗分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花都区医保办花都区公益大道兰花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番禺区医保办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48号3号楼5楼从化市医保中心从化市新城东路54号增城市医保中心增城市荔城街荔兴路18号广发银行5-6楼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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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23: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