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姆殴打婴儿是什么罪 |
释义 | 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涉及的罪名通常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很明显,保姆三番几次地掌掴一岁幼童,已经属于虐待行为了,但是该罪的成立还要有两个要件,①具备监护人/看护人身份,②情节恶劣。那就让我们逐一看看。 二、何为看护人 保姆肯定不会是幼儿的监护人了,父母才是,那能不能成立看护人呢?首先我们得理清看护人的定义,看护人,应当是负有看护义务的人,这种义务来源可以是合同,比如雇主和保姆签订的协议里有照顾儿童条款。但是不是如果没有签订这种条款就没有看护义务了呢?其实,刑法意义上的看护人的看护义务还可以来源于交易习惯和先行行为,根据交易习惯,保姆对幼儿起码负有最低限度的——如生命安全方面的看护责任。所以尽管没有相关合同条款,但是如果幼儿上阳台爬栏杆,家里就保姆一个人,而保姆选择见死不救,任凭幼儿坠亡,保姆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从这个角度说,不管合同条款怎么写,保姆都是刑法意义上的幼儿的“看护人”,更何况是在家里只有保姆和幼儿的情况下,看护义务更突出了。 三、是否构成“情节恶劣”? 这个问题就涉及到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司法解释对“情节恶劣”作出解释,但是司法实践中对“情节恶劣”的总结是:_时间虐待被害_,在当地造成了严重的负_社会影响;由于被害_受到虐待,其__健康或精神健康_平明显下降;被害_因为受到虐待_形成伤病;被害_因受到虐待_加重其原有的伤病;被害_因受到虐待__伤、_残、_杀;虐待多_;因虐待他_受到过警告或者其他处分后_虐待他_;等等。 所以本案中保姆的虐待行为是否属于“情节恶劣”并不清晰,还需要进一步查实案件细节,比如虐待是时间有多长,通常持续时间几个月,虐待行为多次就算是“长时间”了,然后,还要看行为对幼儿造成了什么影响,比如身体有什么损害,心理有什么变化等。虽然大量相关案例被害人都会有轻微伤以上,但是法律并未规定要被害人达到轻微伤,所有并不能做这种简单的认定。事实上,长时间虐待他人的行为对被害人的伤害往往不能体现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上,比如一天打你一巴掌,打满365天,可能你内伤外伤都没有,但是这种积累的痛苦是实实在在的,对人身心的摧残是巨大的,司法工作者应当从具体的案件出发,符合常理地认定“情节恶劣”。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