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理合同可以和租户签吗 |
释义 | 租户不能够签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对象是物业公司和业主。 一、业主被盗什么情况下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物业服务合同一般而言属于有偿委托合同。导致业主家中财物损失,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财产赔偿责任。考察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是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约定了物业公司对业主专有部分内财物保管、报警系统管理等内容;物业公司是否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履行应尽的职责,是否存在过错。只有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和谨慎勤勉义务,其有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物业续聘程序是什么 物业续聘程序是,如果有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服务合同续聘或解聘进行表决,赞同达到过半即可。然后根据业主大会表决情况进行续聘或解聘,如果解聘的话可以通过招投标进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签的合同,在没有业委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前一般情况是顺延,直到业主委员会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止。 三、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解聘 1、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租户并不享有建筑物的所有权,其仅仅是承租了出租人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所以租户在法律层面上来说不属于业主,自然也就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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