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购房合同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1、开发商违反法律法规;2、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购房者签订合同的;3、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4、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的。5、出卖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的;6、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8、房屋已设定抵押未事先告知消费者的,或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7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