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业委会流程及要求 |
释义 | 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流程: 1、小区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后30日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 2、申请交到街道或社区后,由街道派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的组长,组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筹备小组除了由街道或乡镇的工作人员担任组长以外,还邀请建设单位派代表,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派代表参加。 剩下就是业主代表,业主代表要大于等于筹备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小组的业主代表一般也应该符合业主委员的任职资格。 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条件:小区交付以后,入住率超过50%,开发商或业主可以向街道社区申请帮助,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入住率不到50%,三年以后,业主也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委会,全称:“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监督的组织。所谓“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的组织。 另外,业委会不是决策机构,是执行机构。业主除了选举业委会之外,还可以按照住建部的指导规则,“可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这样,业主代表就更具有普遍性,也更能连接和沟通广大业主和业委会,帮助业委会履行职责。 业委会的工作具有公益性,有时候还会很辛苦。因此,有些小区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做出决议,利用公共收益(如园区广告费等)给业委会委员发放津贴,同时,由每单元楼推选的业主代表定期开会,对业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一切工作尽量做到公开和透明。 更详细的内容,“鸿雁爱家”微信公众平台还会陆续发布文章,敬请各位业主关注。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