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使用费的确定因素 |
释义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专利使用费的确定比较困难,一般而言可以根据如下因素来考虑其数额: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技术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一般来说研究开发难度大、开发费用多的专利,其使用费相对比较高。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后所能获得的收益大小。收益大的,使用费高。 3、专利许可实施类型和实施期限。一般而言,独占实施许可的使用费比较高,普通实施许可的使用费比较底,而交叉实施许可有时互相不付使用费。 4、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的方式或者一次总算、分次支付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提成支付或提成支付加入门费的方式。在实践中,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结合是常用的支付方式。 专利法对专利许可费的收取没有规定,均由专利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收费共识。但专利法实施二十几年来,专利权人们在收取专利许可费的实践中自然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收费方式。 一、许可合同的种类划分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照被许可人取得的实施权的范围,可以分为普通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分实施许可、交叉实施许可这5种类型。 1、普通实施许可 在一定时间内,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权力,同时保留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这样,在同一地域内,被许可人同时可能有若干家,专利权人自己也仍可以实施。普通许可是专利实施许可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 2、独占实施许可 在约定的时间和域范围内,被许可人享有独占实施专利权的许可,专利权人只能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而且专利权人自己也不得实施该专利。 3、排他实施许可 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但专利权人自己有权实施该专利。 4、分实施许可 简称分许可,是针对基本许可而言的,即被许可人依照与专利权人的协议,再许可第三人实施同一专利,被许可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实施许可就是分许可。被许可人签订这种分许可合同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同意。 5、交叉实施许可 在专利权人不同的两项专利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专利权人相互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的专利。这种许可,一般两个专利的价值相当,双方可互相免交使用费用,但如果两项专利的价值相差较大时,双方的利益分配,可由双方用合同的形式作出约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