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别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巨大财政部进行调查 |
释义 | 本文讲的是债务重组收益。发现个别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巨大,已派出联合工作组赴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个别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巨大财政部进行调查 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日前指出,通过对143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分析,上市公司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因素仍是营业毛利的增长,占净利润增加额的87.79%,属正常增长的态势。营业外收支净额对净利润的影响也不小,主要是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及出售长期资产等产生的营业外收入,“这部分收益引起我们关注”。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发现个别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巨大,已派出联合工作组赴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截至2月21日,沪深两市共有143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公布了年报。143家公司合并净利润为307.22亿元,比2006年增加了173.05亿元,增幅为128.99%。 一、债务重组所得收入应纳所得税吗 据中新网报道,中国国税总局日前颁布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称,企业在债务重组中所获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此举将使今后包含巨额债务重组的上市公司的重组成本大幅提高。 债务重组是很多亏损上市公司重组中的必经之路,其中涉及的债务数额往往十分惊人。这当中所产生的收入在税务上如何处理一直缺乏细则,新《办法》对此做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也就是,如果亏损上市公司在重组中获得债务减免,那么所减免的部分,从税务的角度,就被视为当期收入,列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举一个例子,不久前,某上市公司与信达公司签署协议,该公司以现金8500万元,一次性清偿所欠信达全部债务1.27亿元,剩余债务全部豁免。这样,等于有4200万元的债务得到豁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规定,这4200万元不能列入当期损益,只能列入资本公积。而正是这被列入资本公积的4200万元,如果按照《办法》中的规定,则应当计算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该企业以前年度没有亏损,同时当期保持盈利,则该企业在当期应多纳税1386万元(4200×33%)。 上海证券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上市公司及券商中的有关人士。一位2001年底曾经参与广州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投行人士称,该上市公司在进行债务重组时,曾经豁免了近三亿元的债务,而当时并没有将该部分被豁免的债务列入当期的纳税所得额,只是在会计处理方面列入了资本公积。 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对记者表示,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被豁免的债务数额往往较大,如此做法,一方面减少了上市公司的利润,同时由于纳税属于现金支出,因此将大大提高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成本。 一位上市公司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该《办法》似有值得商榷之处。因为一方面,财政部为防止企业进行利润操纵,规定债务重组所得应列入资本公积,并不视为当期收入;而另一方面,在税收的角度,又将债务重组所得视为当期收入,列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差异如此之大是否合理,还值得探讨。 二、公司上市具备什么条件 1、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2、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4、上市公司的住册公司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5、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 (2)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 (3)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 (4)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 (5)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 (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