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能同时申请吗 |
释义 | 一、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是不可以一起申请的。 失业保险金简单来说就是常规的失业期间的保险待遇,而且是按照月份来进行发放,且最长领取时间不会超过二十四个月,具体能领取几个月还要根据大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而失业补助金主要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国家最新出台的一个临时且阶段性的措施,主要就是为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一种补贴,避免因为疫情原因而没有收入来源,不过必须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申请,而且只能领取一次,且不能超过六个月。 二、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四、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缴纳失业保险费已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 由此可见,失业补助金是一项阶段性政策,而失业保险金是长期政策。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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