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落户后需要办理的事项 |
释义 | 上海落户后需要办理的事项如下: 1、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 2、满足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用人单位引进符合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等情形; 3、其他条件。 落户办理流程: 1、若落户人为新生儿,则流程是,提出申请、审查、予以登记。且一般需要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 2、若落户人为户籍转移人员的,则流程是,申请落户准迁、办理户籍迁出、申请落户登记等。落户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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