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初始登记, 商品房 交付使用起60日内,开发商需将办理产权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始登记。 2、领取申请表,到开发商处领取《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并填写,之后开发商会在表格上签字盖章。 3、拿测绘表,前往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持 身份证 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 4、交维修基金和 契税 ,缴纳 公共维修基金 和契税,并保留好缴纳凭证,缴纳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 5、提交资料,提交 房屋买卖合同 、房款结算确认书、身份证明、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等资料。 6、缴纳税费, 办理房产证 需要缴纳一定费用,比如登记费、测绘费和 印花税 等。 7、领取 房产证 ,按照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通知书上的时间去领取房产证。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