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可以由法院来鉴定证据的真实性。 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可以由法院来鉴定证据的真实性。证据的搜集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使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手段,录音证据如果有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证明力会增大,法院会根据录音的真实程度、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采纳录音证据。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证据的种类: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要具备的条件是: 1、知道案件的情况; 2、生理上、精神上没有缺陷; 3、能辨别是非、能正确表达; 4、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5、是自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的权利; 2、对自己的证言笔录,有权阅读; 3、因作证而打击报复时,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 4、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因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 5、如实作证的义务; 6、如实回答审判人员提出的问题; 7、遵守法庭秩序。 综上所述,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可以由法院来鉴定证据的真实性。证据的搜集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使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手段,录音证据如果有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证明力会增大,法院会根据录音的真实程度、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采纳录音证据。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