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场合过度亲密行为犯法吗 |
释义 | 在公共场所寻欢的行为显然违反公序良俗,应该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而且,如果事态的发展变得很严重,到了足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程度,那这种行为就可能触犯法律,当事人也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一、 公共场合有过于亲密行为获行为不检罪 1.公共场合有过于亲密行为 2.破坏公共秩序等 3. 偷拍裙底等 二、公共场合过度亲密不文明行为 不文明行为有以下 1.吃饭弄出很大声响 2.公共场所吸烟 3.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4.随处吐口香糖 5.说脏话粗话 6.践踏花草破坏绿化 7.侵占或故意损坏市政基础设施 8.忽略靠右行走(上楼梯) 9.乘搭公共汽车(升降电梯)不按习惯先下后上(先出后进) 10.在影剧院大声聊天或接听电话 11.插队 12.随处张贴、涂鸦 13.在会场、影剧院或图书馆等安静场所大声讲电话或手机铃声扰人 14.高空掷物 15.拒绝给老幼、孕妇让座 16.制造噪音深夜扰民 17.宠物扰人或任由宠物随处大小便 18.随处晾晒衣物影响市容 三、年轻的情侣在公共场合做出亲密举动,这种行为该不该提倡? 1.亲密要注意场合 2.公共场合还是需要克制一点 3.很有可能对一些小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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