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是由交警部门主持,双方坐在一起进行调解和协商,调解协商达成了双方都很满意的结果以后,交警部门制作《调解书》,并且分别的交送给双方的当事人,当事人阅读没有异议以后,双方可以相约一起到交警部门去办理结案手续; 第二种情况是双方在事故发生的当时或事后,坐在一起协商,达成相应的赔偿协议,双方同样相约一起到交警部门去办理结案手续; 第三种情况是调解没有成功的,当事人双方对调解结果都不能够满意的情况下,应该填写《调解终结书》,并且送交给当事人,并且同时告诉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请求。这时候也是最复杂且最伤和气的,一般也就只能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