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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复参保是什么意思
释义
    重复参保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在同一保险时期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
    在发生出险事故时,重复投保的保险的赔付金额并不会有累加效果,只会赔偿一个额度,然后再由几个保险人按照比例分配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被保险人的求偿成本,而且也没有其他优势。
    身份改变引起重复参保。主要表现在:
    1、按目前的政策规定,有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应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有的又在户籍所在地以家庭为单位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农村户籍的学生在城区学校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在家又以户为单位参加了新农合;
    3、有部分在城镇定居的农村人口,既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可参加户籍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就导致城乡居民存在重复参保现象。
    重复参保指城乡居民在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一,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的前提下,城乡流动和职业、身份变动等原因,采取一定手段再次参加另外一种或两种基本医疗保险的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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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