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补办慢病本丢失的情况? |
释义 | 如何办理慢性病证明书补办及所需材料,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医保窗口申请补办。根据社会保险法,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老年、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慢性病是不传染、长期积累的疾病,常见的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等。办理程序包括受理、费用审核和所需携带资料。具体办理细节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法律分析 可以补办,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医保窗口可以申请补办。慢性病证明书补办所需材料: 1.参保人本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 2.如为委托代办(个人),需提供如下资料: (1)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书原件。根据《社会保险法》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5)参保人员患有当地医保所列慢性病种之一并符合诊断基本标准,应按规章的格式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汇总上报医疗保险机构。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患重症慢性病,由个人或亲属直接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 办理程序: 1、受理。 2、费用审核: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3、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拓展资料: 1、慢性病是指不构成传染、具有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的疾病的总称。一旦防治不及,会造成经济、生命等方面的危害。 2、慢性病全称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不是特指某种疾病,而是对一类起病隐匿,病程长且病情迁延不愈,缺乏确切的传染性生物病因证据,病因复杂,且有些尚未完全被确认的疾病的概括性总称。 3、常见的慢性病主要有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其中心脑血管疾病包含高血压、脑卒中和冠心病。 结语 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可在医保窗口申请补办慢性病证明书。补办所需材料包括参保人本人的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如为委托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原件。根据社会保险法,国家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制度,保障公民在老年、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患有当地医保所列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应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并由用人单位汇总上报医疗保险机构。办理过程包括受理、费用审核和资料准备,具体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章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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