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严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及员工宿舍酗酒、赌博、打麻将 等不良行为。 二、严禁在员工宿舍、食堂内吸烟; 三、严禁在室内烧煮、烹饪或私接电线及装接电器; 四、严禁在室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五、严禁外人进入公司办公场所,严禁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 外人; 六、严禁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工作秩序,殴打同事或相互殴 打; 七、严禁传播不利于公司言论,或者挑拨劳资双方关系,煽动工人怠 工或罢工; 八、严禁不穿反光工作服上岗,停车作业严禁不放反光锥桶; 九、严禁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擅自离岗或假满逾期不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