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家老人在老院摔到骨折老人能赔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老人在养老院摔伤,并且骨折,主要是养老院的责任。一般在老人进入养老院之前,老人的子女都会和养老院签订协议。协议中一般会规定,养老院对老人负有看护老人的义务,老人出现此类症状往往是因为养老院疏忽导致的,所有当事人有权要求该养老院进行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住院天数赔偿等。 二、人身损害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2、损害事实。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必备的要件; 3、因果关系。责任自负原则要求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没有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没有行为人的责任; 4、主观过错。主观上的故意和未充分尽注意义务的过失,包括故意和过失。 综上所述,老人在养老院摔伤骨折,通常是养老院的责任。老人在入住养老院时通常会与养老院签订养老协议,双方形成合同关系,养老院的工作人员疏于看护导致老人摔伤,就是养老院的工作人员没有很好地履行合同义务,理应为老人的摔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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