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是婚生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法律地位的复函》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夫妻双方关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要成为婚生子女需要一定的条件,即人工授精是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的。这种“同意”并没有局限于某种固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是从实际行为推定的,在实践中可以结合具体情况认定。但是,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进行人工授精生育子女,此时由于不符合“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的条件,所以,所生子女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丈夫对该子女不负有抚养义务。 如果你们是在夫妻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人工授精,那么你的孩子就应当视为婚生子女,并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相应的权利。也可以要求你的丈夫如数如期的支付孩子抚养费。法院会予以支持。 一、婚生子女的主要特征 1.是父母之间必须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无效婚姻、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所生子女也不能视为婚生子女。 2.必须是生父的妻子所分娩。 3.生育的行为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离婚后,不再存在婚姻关系,如再受胎所生子女,不属婚生子女。 4.须为生母之夫的血统,即受胎为生母丈夫所为。倘若是因丈夫之外的男人致其受胎,则所生子女不属婚生子女。 从性行为上区分,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