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者在签了劳动合同后不可以随时辞职。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约同,不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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