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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属于承揽合同
释义
    二者是并列关系。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一、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在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房屋买受人即业主之前,物业公司不能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在开发商交付房屋以后,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物业费。司法实践中,只要开发商正式通知业主入伙,自业主入伙之日起房屋就不算是空置房。因此,自业主收楼开始,即使房屋无人居住,也应按时全额缴纳物业费。我国物业管理相关法律中没有业主收楼后未入住期间按70%缴纳物业费的规定,除非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此项约定,否则物业服务费就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
    二、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标的物质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与其市场上其他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求。
    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为满足发包人建设一项与其他建筑物不一样的建筑物订立的标的物是特定的建筑物。
    三、承揽合同都有哪些内容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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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4: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