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一方坚决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决? |
释义 | 1、如果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判决准予离婚;如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判决不准离婚。 2、是否准予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果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或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时,离婚必须调解,所以,即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必须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判决准予离婚。 3、现实中,大部分第一次起诉的离婚案件是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所以一般的一审离婚案件,一般是判决不准离婚。 一、法院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条件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得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一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3)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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