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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业户口在户口本的什么地方标注。
释义
    农业户口在户口本的第一页标注。标注如下:
    1、《户口本》的第一页,即户主页中“户别”那一栏注明“农业家庭户口”即是农业户口;注明“非农业家庭户口”即是非农业户口;
    2、《常住人口登记卡》上方的左侧或右侧也会明显注明“农业家庭户口”或“非农业家庭户口”;
    3、在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户口性质”也表明;新的户口本已经不有在标注了;
    4、户别栏填写是“家庭户”可以在户主页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看职业,如果是“粮农”就是农业户口。现在很多地方都取消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一律称为家庭户口,所以家庭户口是对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取消后的新名称。我国已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之分。这是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前只在部分省份展开。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根据居民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仅以“家庭户”和“集体户”来区分,不再有“农民”、“市民”的区分;
    5、户口性质一般分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家庭户、集体户;
    6、户口改革之后,貌似已经没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称呼了,改成了居民户口。非要查询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话,需要到当地户籍科去查询;
    7、目前大部分省市只有家庭户和集体户,身份证上也无法体现出来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只有在学生采集信息的时候还会弹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家庭户、集体户的选项。前两个已经取消,忽略不计;
    8、目前开放的网上公安户籍系统,也是不允许私人查询的。只能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当地户籍科去让工作人员查询;
    9、当需要开一些证明的时候,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户籍管理科可开具一些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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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6:3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