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义务帮工活动中的明确拒绝,是指被帮工人以语言或者文字的形式明确表示不需要帮工。但根据善良风俗和各地风土人情,被帮工人的亲朋好友近邻等主动帮工的,被帮工人不能以“我没让他帮忙”为由证明其系“明确拒绝”帮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