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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力还债司法拘留标准
释义
    法律没有规定无力还债司法拘留标准,如果被执行人有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就可以予以司法拘留。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
    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无力偿还债务可以采取如下方法:
    1、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法律也考虑到这种情况,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可以和债权人约定分期偿还;
    4、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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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