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这个要区分很多种情况。看挪用的人是什么身份,私吞的是谁的钱。要看私吞的钱数额大小。 挪用公款罪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 ,根据我国《 刑法 》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 死刑 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 罪名 。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