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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学统一交的医保怎么报销
释义
    (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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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3: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