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遗失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汽车站附近的派出所通过出示有效证件办理临时身份证,然后,使用临时身份证坐大巴车,因为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一、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 具备申领临时身份证条件的公民,申领人本人到场申请办理的,凭申领人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凭申领人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在办理的同时,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 具体程序: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临时身份证的表面特征 (1)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2)临时居民身份证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证件正面印有彩虹扭索花纹、写“长城"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证件名称字样,证件名称分两行排列于版面中间偏上的位置,写意“长城”图案位于证件名称下方,颜色为褐色,彩虹扭索花纹过渡颜色为浅绿色至浅黄色再至浅绿色。证件背面印有彩虹横向波浪扭索花纹并登记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限和签发机关等9个项目内容。 三、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