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属补助人去世怎么办? |
释义 | 遗属补助人去世后,依据法律规定是无法再领取遗属补助的。 遗属补助停发的条件为:死者遗属已经去世;死者配偶改嫁或另娶;死者遗属被判刑、剥夺政治权利、劳动教养的。 一、五七工和遗属补助能同时领吗 五七工和遗属补助不能同时领取。遗属费是指对死亡人员没有工资收入的遗属给予的一项待遇。有五七工退休工资的,就不应该享受遗属费。所谓的五七工是针对城镇无退休无生活保障的人员,也就是在过去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只要当事人是在某个单位工作了3年以上,并有别人可以证明,就可以办理五七工。 二、未到退休年龄社保怎么办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非因工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或者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养老保险的四个层次:1、基本养老保险。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4、商业养老保险。个人交的养老金帐户部分是可以提取的,带好死亡证明和代办人身份证、户口本到社保中心办理养老帐户终止。医保个人帐户的话,也是这样的,自己交的那部分,如果没有用完,那么也是提取的,带好死亡证明和社保卡和代办人身份证,在养老帐户终止45天后至医保中心办理。退保的需提供以下证件: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或退还申请表;3、参保单位出具养老保险参保证明;4、死者所在社区出具的死亡及继承证明需社区所在派出所核实情况后盖章;5、死者及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事业单位遗属补助标准 (一)部分老红军配偶的生活补助标准 1、范围:建国前,因照顾老红军身体及家庭困难等,经组织决定于1952年至1955年间复员、退伍,现仍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老红军配偶。 2、标准:抗战时期(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的老红军配偶,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战争时期(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的老红军配偶,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50元。 (二)其他遗属的生活补助标准 1、机关事业单位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老红军、老干部去世后,其配偶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60元;抗日战争、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老干部去世后,其配偶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70元。 2、除以上遗属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死亡后,其遗属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10元;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90元。 (三)过去部分遗属享受的粮贴等补贴此次全部归并至以上遗属生活补助标准内。 (四)上述经费由单位按原渠道解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