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2021年3月30日发布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洛政通〔2021〕10号):拟征收寇店镇大王村集体土地0.3483公顷,李村镇李北社区集体土地2.4097公顷,李村镇李南社区集体土地1.007公顷,李村镇偏桥社区集体土地1.6223公顷,李村镇油赵社区集体土地19.7593公顷,李村镇李东社区集体土地0.3708公顷,李村镇南寨社区集体土地8.9241公顷。 法律依据: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拟征收寇店镇大王村集体土地0.3483公顷,李村镇李北社区集体土地2.4097公顷,李村镇李南社区集体土地1.007公顷,李村镇偏桥社区集体土地1.6223公顷,李村镇油赵社区集体土地19.7593公顷,李村镇李东社区集体土地0.3708公顷,李村镇南寨社区集体土地8.9241公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