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的客体是什么? |
释义 | 著作权客体是指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也是著作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著作权客体的条件:第一,作品产生于文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第二,作品的内容须具有独创性,且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作品必须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是形式上的独创性,必须以有形的载体来表达,思想或观点的创新不是著作权保护的客体。第四,作品须能够被复制。第五,作品的形式和种类须符合法律规定。作品的种类: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板、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杂技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立体造型艺术作品;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表现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5.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7.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8.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如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等。《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AB选项不适用我国《著作权法》 (四)违反宪法和法律、损害公共利益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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