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要进行风险评估,如果被保险人有患有心脏病等高风险疾病,会考虑加收保费或拒绝承保。但法律没有要求患有心脏病的人必须购买包含起搏器的重疾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可以根据风险等级、种类等因素确定保险费率和承保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合同是当事人约定,自愿为之,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原则。 因此,患有心脏病的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购买包含起搏器的重疾险,但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其风险评估对保费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