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计预扣新个税计算方法 |
释义 | 累计预扣法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根据个人收入和各项扣除后的余额,按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若余额为负值,则不退税,年度结束后仍为负值需通过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具体计算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预扣率减速算扣除数,再减去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收入减各项扣除计算,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月均5000元乘以在单位工作月份数计算。 法律分析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拓展延伸 新个税改革对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的影响 新个税改革对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的影响是一个重要的议题。随着新个税政策的实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发生了变化,这对纳税人产生了直接的影响。首先,新个税改革引入了累计预扣新个税计算方法,取代了之前的月度预扣个税计算方式。这意味着纳税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进行年度预扣税额的计算,以确保每个月的预扣税额更加准确。其次,新个税改革还调整了税率和税级,对不同收入层次的纳税人产生了不同的影响。高收入者可能面临更高的税率,而低收入者则可能享受到更低的税率。此外,新个税改革还增加了一系列的专项扣除项,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总的来说,新个税改革对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旨在更加公平合理地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结语 累计预扣法是个人所得税计算的一种新方法,通过累计收入减去各项扣除后的余额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预扣率表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新个税改革对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的调整,使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年度预扣税额的计算,同时调整了税率和税级,增加了专项扣除项,以更加公平合理地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改革对不同收入层次的纳税人产生了不同的影响,旨在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实现税收公平。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第七条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有关信息并依法要求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第八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第九条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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