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戒毒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刑事措施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包括案件事实变化、悔罪、健康或孕期妇女等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这些措施。 法律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人们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那样的话根据法律规定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很多时候为了案件正常实施,公安机关可以实施强制措施。那么关于刑事措施的强制措施有什么呢? 网友咨询: 刑事措施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律师解答: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以下: 1、拘传。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2、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3、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4、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5、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其羁押起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律师补充: 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 1、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2、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 3、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不适合关押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而又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4、其他不适合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形,需要变更逮捕措施的。 【法律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这些措施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包括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变化、犯罪嫌疑人悔罪、健康状况不适合关押等。在执行刑事措施时,必须依法办事,确保公正和合法性。以上为律师对刑事措施的解答,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四十二条 戒毒人员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时,应当接受对其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强制戒毒办法》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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