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一)依法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 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三)制定并实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四)制定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五)建立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库,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六)组织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客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项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