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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只要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遗嘱的内容就有效,而不必经过遗嘱继承人的认可。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的原因如下: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主体不符合法定条件;遗嘱的客体存在瑕疵;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因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失效;存在多份遗嘱而导致部分遗嘱失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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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5: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