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证券基金经济纠纷案件中,证据链缺失问题是比较常见的,特别是在证券市场波动大的情况下。对于此类情况,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解决:1)在交易时应该记录好相关证据,如股票交易明细、双方协议等;2)要求证券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出具证明;3)在法院审理时可以通过其他证据佐证。总之,在证据保全方面需要事先有所准备,以便应对突发情况。 法律依据: 1.《证券法》第六十九条 证券保管人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泄露客户的证券交易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2.《证券法》第一百条 未经证券投资者同意,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及其交易信息; 3.《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证券交易一方不履行交易义务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有证据证明与案件有关的事实的,当事人应当提供;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认真履行对外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是关于如何解决证券基金经济纠纷案件中的证据链缺失问题的法律分析及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