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可以把房子加名字吗 |
释义 | 根据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来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房不可以加名字。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贷款房不可以加名字,公积金贷款的名字是根据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来定的。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展延伸 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二手房交易,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购房人必须是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其次,所购买的二手房必须符合当地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面积和价格限制,并且必须是已经办理了房产证的房屋。此外,购房人还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购房合同等。如果符合以上条件,购房人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来支付二手房的购买款项,享受较为优惠的利率和还款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都有一定的限制,购房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 结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名字是根据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来定的,购房人符合条件后可享受较为优惠的利率和还款方式。公积金贷款还可用于二手房交易,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购房人符合条件、房屋符合面积和价格限制、已经办理房产证等。购房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购房合同等必要材料。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有限制,购房人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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