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政策性借读生包括以下范围: (1)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2)佛山市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3)佛山市居民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 (4)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5)佛山市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及专家(包括持《特聘工作证》的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 (6)在佛山市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7)有突出贡献的非佛山市民的适龄子女;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