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温补贴计算方法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高温补贴计算方法可以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条件的才能享有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高温津贴按月计算或按日计算均符合目前的规定,如按日计算高温津贴,需工作日的温度符合上述规定,才享有高温津贴。 补贴标准 (1)江苏:每人每月300元。 (2)上海:每月300元。 (3)河南:每人每工作日10元。 (4)天津:按照每天31元的标准发放。 (5)北京: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广东: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7)湖南: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8)浙江:室外工作人员300元/月;室内工作人员200元/月。 (9)江西:室外作业人员不低于300元/月,室内作业人员不低于200元/月。按天:不低于20元/天,不低于3元/每小时。 (10)重庆: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11)陕西:室外作业人员15元/天,其他人员10元/天。 (12)海南: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13)湖北:每人每天12元。 (14)福建:5月12元/天,6-9月260元/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