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县能有几个二级巡视员 |
释义 | 一个县能有两个二级巡视员 一个县有二级巡视员如下 1、县区领导班子:二巡10%,一二级调研员20%。 假设一个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有30个正副处领导,那么最多可以配备3个二级巡视员、2个一级和二级调研员。 2、县乡机关:二级调研员2%;三四级调研员10%,其中三级调研员不超过三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至四级主任科员60%,其中一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假设一个县直机关有20个公务员,那么各职级比例是这样的: 二级调研员的名额为0.4个,按照规定小数点后的比例不实施四舍五入原则,全部收回组织部门统筹,相当于二级调研员无; 三四级调研员名额为2个,其中三级调研员不能超过0.8个,依据上述原则等于零,也就是说一个20个公务员规模的县乡机关一般情况最多配备2个四级调研员,而不会有三级调研员名额; 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为12个,其中一二级主任科员最多6个,三四级主任科员在比例内不受限制,可以自由调配。 公务员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之后,是按照所属机关的层次来设定一定的职级以及比例的。区县的级别层次有三种:直辖市所辖的区县、副省级城市所辖区县以及地级市所辖区县。不同层次的区县设置不同的职级,其比例也是有所不同的。 法律依据: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十八条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二)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三)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 (四)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 (五)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 (六)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七)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八)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九)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十)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十一)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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