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建立农作物遭野生动物破坏的补偿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补偿标准。对遭野生动物破坏达到亩产经济效益的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可由乡镇政府进行认定,利用“一卡通”直补农户。对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乡镇,每年给予一定专项资金保障,用于被破坏农作物经济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