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合伙未经清算能直接起诉。因为相关规定个人合伙未经清算属于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起诉需要: 1、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关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