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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回收报废汽车要办什么手续
释义
    回收报废汽车要办的手续:
    1、汽车进入指定的回收区域;
    2、检查手续。包括行车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登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车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车主(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附联系方式、确认是否营运车辆,询问车主车辆状态是否正常;
    3、核查车辆:
    (1)首先确认车辆是否完整,五大总成及其他部件不能缺少,否则不收;
    (2)其次核查车牌号、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若有一项不否则不予回收(车架号、发动机号必须是凹下去的钢印号);
    4、缺件登记。缺失行车证、登记证书、号牌必须有登报声明作废手续(2015年4月1日开始实行),并就缺件情况和车主协商一致;
    5、车辆编号,并在随车手续中标明;
    6、车身照相(照片必须显示车辆编号及车牌号)、车架号照相(需显示车辆编号);
    7、卸车牌,随同车辆一同入库;
    8、开入库单。将入库单三联交车主;
    9、整理汽车资料,按编号装订,并登记台账;
    10、将复印件与所有报废汽车资料交予录入人员,填写手续移交登记表。
    法律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国家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机动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生产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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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7: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