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释义 |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 1、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工程质量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符合业主需要而具备的使用功能。广义的工程质量不仅包括工程的实体质量,还包括形成实体质量的工作质量。 工程项目质量是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使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工程项目质量的具体内涵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项目实体质量 任何工程项目都是由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所组成,而分项工程则是通过一道道工序来完成。所以,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包含工序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 2、功能和使用价值 从功能和使用价值来看,工程项目质量又体现在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外观质量与环境协调等方面。由于工程项目是根据业主的要求而兴建的,不同的业主也就有不同的功能要求,所以,工程项目的功能与使用价值的质量是相对于业主的需要而言,并无一个固定和统一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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