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的规定是首先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之后提交公司章程、登记证明等相关的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支机构是没有法人资格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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