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差异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于责任承担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承担其认缴的出资额限额内的责任,而无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中国,无限责任公司不被允许设立,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企业可以承担无限责任。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企业业主要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相对于无限责任公司风险较小。 法律分析 1. 定义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 2. 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 经营特点不同:无限责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员相互信赖基础上的少数小的共同企业形式,组织手续比较简单,不要求具备最低的资本总额,直接关系每个股东的全部财产利益;因此股东会合力经营,股东关系密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 4.承担方式不同: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区别的根本在于有限责任是指其责任人以自己的部分财产作为担保去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而无限责任其责任人无法承担债务时,其投资人要代替责任人去承担公司债务,风险更大。 结语 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在定义、责任、经营特点和承担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无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在我国,设立无限责任公司是不被允许的,但可以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无限责任公司是少数小的共同企业形式,组织手续简单,股东关系密切;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简单,内部机构设置灵活,但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相对较小。因此,无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更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五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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