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况如下: 1.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二、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注意事项涉及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这种关系的终止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要求。具体如下: 1.劝告义务。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发现可以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情况,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促使委托人接受律师的劝告,纠正导致律师拒绝辩护或代理的事由。 2.通知义务。终止代理,律师应当尽可能提前向委托人发出通知。律师事务所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可另行指定律师继续承办委托事项,否则应终止委托代理协议。 3.采取合理保护措施的义务。 三、委托代理关系的模式 1.委托方与代理方均为单一的个人,如病人为委托人,医生为代理人; 2.委托方只有一个,而代理方不止一个,如中央政府为委托人,若干家垄断企业为代理人; 3.委托方不止一个,而代理方只有一个,如众多计算机用户为委托人,某个网络接入服务商为代理人; 4.委托方与代理方,均有多个,如众多投保人为委托方,多家保险公司为代理方; 5.单个的或多个复合的委托方与代理方,可替换位置互为委托、代理的关系,如出版商与作者之间互为委托、代理的关系。 |